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更新时间: 2021-08-03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规划财务处      【 打印 】【 关闭

2021年7月20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内政办发〔2021〕34号)(以下简称“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专项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内蒙古区情和震情实际,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制定了内蒙古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总体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了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加强地震信息化建设和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等九项主要任务,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拟立项实施的内蒙古防灾减灾综合实验基地项目、内蒙古重点地区地震预警社会服务示范项目、自治区活断层探测项目、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项目和自治区防震减灾基层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五个重点工程项目,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和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检查机制等三个方面明确了规划落实具体保障措施。

《规划》内容有效衔接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以防震减灾工作服务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切入点,抓住了自治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关键。《规划》的发布实施将为“十四五”时期内蒙古防震减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坚实保障,为内蒙古打造“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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