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积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更新时间: 2021-10-25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震害防御处      【 打印 】【 关闭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中,积极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进、强化资金保障、落实经费到位,全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地震局迅速行动、积极落实。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经费保障不足、技术人才支撑薄弱等问题,做到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推进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在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国地震局的周密部署下,自治区地震局迅速响应,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全区活动断层探测和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

2020年11月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主持召开地震专题会议,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同志汇报了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建议自治区政府加强对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中央、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财政经费,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普查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确保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到位。

自普查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全国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重要部署,积极与自治区普查办、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联系,提高工作实效。立足地震局职责,阐明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对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摸清灾害底数的重大意义;发挥地震行业优势,结合工作基础和数据成果,合理确定全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任务,提交经费申请和具体说明;编制全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反复核查工作任务量及预算资金情况,为申请足额经费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1月,自治区地震局完成复核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任务量及预算资金情况,并正式报送自治区普查办,申请地震行业专项总经费七千余万元。自治区政府在本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自治区地震局提出的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全额批复了经费申请,体现高度的政治担当。

三、经费使用科学,执行率高,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自治区风险普查工作专项经费执行工作。

2021年,自治区地震局在认真总结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全面展开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自治区财政下达第一批专项经费后,严格规范流程、强化监督管理、突出统筹使用,截止到10月下旬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项目第一批专项经费执行率达到96.33%。在局党组的高位推动下,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专项经费执行率高,各项工作进展迅速,得到了自治区普查办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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