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组织学习《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十二条措施》
更新时间: 2022-09-08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人事教育处      【 打印 】【 关闭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研讨自治区党委出台的《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通过学习研讨,与会人员深刻领悟到,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十二条措施》的意义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问题,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重用干事者,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要求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研讨《措施》精神,找准制约当前活力不足的原因,提出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意见和建议。强调要提出具体措施,树立激励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政治担当,大力营造锐意进取、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把全局干部担当作为的好形象立起来,高质量完成建设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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