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兴安盟文明单位标兵、兴安盟文明单位、2021年度兴安盟文明村镇的决定》,乌兰浩特地震监测中心站荣获兴安盟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乌兰浩特地震监测中心站在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站职工凝心聚力,积极争创。紧紧围绕防震减灾工作大局,紧密结合中心站的工作实际,以创建盟级文明单位为抓手,以提高职工文明素质为目标,把中心站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过硬的业务、优美的环境、优秀的文化创造了优良的工作业绩,中心站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中心站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荣获兴安盟文明单位称号,是对中心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中心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要求,标志着中心站精神文明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必将激励中心站全体职工团结一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进取,再创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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