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要求,自治区地震局涉及“两优”专项行动的事项共1项,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审批事项,自治区地震局对该审批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该审批事项申请要件共4件,内蒙古地震局将“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提出申请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签署的委托书(原件,2份)”申请要件改为“容缺受理”,其他3件申请要件齐全,内蒙古地震局即可先予受理,容缺受理要件可以在受理后补正即可,材料精简比例为25%。
二是将国家特殊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初审环节取消,申请人可直接向中国地震局提出申请,审批环节压缩比例为25%。
三是将15个工作日的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为12个工作日,压缩比例为20%。
四是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相关成果均已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进行更新。
下一步,自治区地震局将持续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对外部事项办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pdf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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