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宁城地震台井房灾损恢复项目简易谈判公告(二次)
更新时间: 2020-06-28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赤峰中心地震台      【 打印 】【 关闭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采购工作流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和采购需求部门采购需求,拟采用简易谈判的方式,对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宁城地震台井房灾损恢复项目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宁城地震台井房灾损恢复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内震政采〔2020〕年第36号

3、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附件材料

1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宁城地震台井房灾损恢复项目

1

详见谈判文件

10万元

工程量清单

工期:30天。

质保期:一年。

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付款比例: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

质保金:合同价款的3%。

工程量清单等附件下载

4、资金来源以及落实情况:灾损专项资金,已拨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及相关营业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时间和地址

1、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人提供投标企业“信用中国”信用状况截图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附件中下载)

注:以上材料需复印并加盖公章供采购人留存。

说明:(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4日(全天24小时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中心地震台

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注:以上材料需复印并加盖公章(密封)供采购人留存。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4日17:00    

2、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中心地震台

3、开标时间:2020年7月6日10:00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中心地震台会议室

五、谈判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法人报名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报名需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价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继伟、齐彬彬

      联系电话:0476-8663315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中心地震台

附件:

灾损工程量(1).docx

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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