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地震监测中心站(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中心地震台)子台克什克腾地震台现有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及用途
坐落位置:出租房屋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热水经济开发区供销公寓楼2号楼西侧底层商铺三处(房号:7号、8号、9号)和克什克腾旗热水经济开发区供销公寓楼2号楼西侧地上住宿用楼房及楼后地上车库(以下简称“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为1085.63平方米,具体约定房屋为:底层商铺三处(房号:7号、8号、9号),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144.55平方米、93.41平方米和80.05平方米;楼上12间房屋共714.63平方米;楼后地上车库面积52.99平方米,总共面积为1085.63平方米。以上房屋面积数据仅做参考,以实地现状测量为主。以上房屋可整体承租,也可底层三间商铺整体承租和楼上12间房屋整体承租,不单独出租单间商铺和单间楼上房屋。整体承租者优先租赁。承租者禁止将该房屋用于娱乐性行业,若发现该房屋实际使用者将房屋用于娱乐性行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
特别说明,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因破坏主体结构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
二、出租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订合同日第五自然年,合同期共五年,合同签订一次,有效期五年,合同到期后再另行公开招租或我方不再对外出租。
三、最低限价:13.68万元/年。特别说明:出租方不承担租赁期内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供热费、物业管理费等使用房屋必然发生的费用,也不承担维修房屋或设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水管、取暖管路、电路、隐蔽工程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7日17时止。若此轮出租房屋有剩余,可随时来电咨询,洽谈租赁事宜,本公告截止到2028年6月8日前有效。
五、报名地点
赤峰地震监测中心站。
六、谈判时间
2023年6月8日上午10时。
七、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
⑴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⑵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继伟 0476-8663315.
赤峰地震监测中心站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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