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与呼和浩特机场公司签订提升防震减灾服务保障能力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 2018-03-14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应急救援处      【 打印 】【 关闭

2018年3月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以下简称:呼和浩特机场公司)签订提升防震减灾服务保障能力合作协议,共同促进呼和浩特及周边地区防震减灾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刘泽顺、弓建平和呼和浩特机场公司总经理郭涌、副总经理胡志远出席协议签订仪式。

协议签订后,双方将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合力减灾”原则,从建立社会服务保障合作机制、建立地震信息服务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的实施和应用、建立日常舆情应对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信息发布合作机制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开展合作。双方将以合作协议为基础,充分发挥各自行业优势,进一步发掘双方在防震减灾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方面的合作内容,促进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在协议签订仪式上,双方主要负责人还就各自工作领域的行业特点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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