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进一步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法治工作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三是将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对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学习,并邀请专家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讲座研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立法工作。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列入自治区2024年政府规章审议项目。2024年7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70号)。8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多家省级媒体参加并报道相关信息。
(二)地震地方标准取得新突破。积极联系自治区市监局对接工作,继2023年首次在自治区完成地震标准工作立项后,2024年9月发布实施由我局起草的DB15/T 3668-2024《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和DB15/T 3688-2024《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规范》2项地震地方标准,填补了自治区相关行业领域的空白,为规范化区评数据提供标准支撑。
(三)建章立制,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行为,提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2024年10月21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暂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暂行)》(内震发防〔2024〕122号),规范了地震安评技术审查及行政审批工作。
(四)积极落实《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强化执法保障。
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转发中国地震局《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保障地震执法经费,改善执法条件,根据有关规定配备执法服装和标志。
(五)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行政编制人员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重点培训地震法律知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目前我局有46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并按期完成换证工作。鼓励、支持地震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我局有3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检查。全面清理暂行(试行)制度58项,正式印发27项,废止7项,其余制度在2年内印发。梳理财务领域制度薄弱环节,修订资产、项目管理等9项制度。对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开展的项目进行现场工作检查。
(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上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重要项目合同签订由法律顾问提出意见,规避法律风险。
(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服务办事栏目公开有关政府信息13条,全年共回应门户网站留言咨询20条。
(九)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2024年我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开展防震减灾普法宣传,效果较好。我局自有融媒体平台就修订后的《安评管理办法》及抗震设防领域两项管理细则进行了宣传和政策解读。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标准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12月27日,中国科协印发通知,对2024年全国科普日有关组织单位和活动予以表扬,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获得202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2项表彰。
(十)完成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协调政协委员,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交办的4件提案答复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回顾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工作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依法行政水平不高、能力不足、程序观念不强。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盟市、旗县基层地震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缺乏培训。三是发挥法规标准的规范引领和支撑保障作用还存在不足,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还存在短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持续深化地震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推动地震地方标准评审立项和发布。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审批流程,开展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检查。四是开展盟市、旗县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五是制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六是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与科普宣传融合开展防震减灾法律“六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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