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 2021-05-21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震害防御处      【 打印 】【 关闭

为了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我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由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薄弱,专家库没有更新,对专家的管理制度缺乏,不利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开展。按照中国地震局要求加强地震安全评价工作,部分省市制定了安评专家库管理办法,为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积极推进制度建设。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三、制定过程

(一)该文件经过内蒙古地震局有关业务部门协商沟通,经过向内蒙古地震工程研究勘察院和包头雨辰公司征求意见后制定印发。

(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情况。

该文件是未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机构为自治区地震局。

(二)明确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组成。

(三)明确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工作职责。

(三)明确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征集条件及选拔方式。

(四)明确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管理方式。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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