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起草说明
更新时间: 2024-11-25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震害防御处      【 打印 】【 关闭

一、工作简况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2〕659号),内蒙古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工程研究勘察院)完成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项目建议和草案起草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3〕353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已通过立项审查。

提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归口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工程研究勘察院)

二、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适用于该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防震减灾对策制定等工作。进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既是国家防灾减灾、保障地震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减轻地震灾害、避免大地震产生重大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避免造成重大的社会经济影响和环境破坏的有效途径。

在此背景下,制定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方标准势在必行,标准制定后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规范自治区范围内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加强成果推广应用和成果管理,使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在工程实际应用中不断发展并确保与现行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协调,满足抗震设防管理的需求;

2、成果与其他数据平台的共享应用有助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的联合审批,更有利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及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3、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审查、验收管理时有据可依,最终提交的技术报告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4、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行业成果的统一集成、监督管理以及服务,使政府投资被充分利用。

三、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

1、标准化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规范》(DB14/T1665-2018)、《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要求进行。

2、适用性原则

本次标准编写充分考虑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经济建设的接轨,既保持技术上的先进性、合理性,同时兼顾新形势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需要,注重可操作性的需求。

四、适用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充分考虑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与建设工程联合审批制度及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建设的接轨,既要保持技术上先进性、合理性,也必须兼顾适应新形势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需要,体现新的可操作性的需求。

(一)适用范围:

1、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适用于开发区、高新区、城市整体改造区域、企业集中建设区、特色小镇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等。

2、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成果可以直接应用于区内除必须单独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工程以外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选址、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风险评价,也适用于该区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及防震减灾对策制定等工作。

(二)主要技术内容: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程序共分为实施方案编制、前期分析评价、野外勘察测试、后期分析评价、成果产出等内容。

评价技术报告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是进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基础,本章给出了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要求、成果产出内容及精度要求。

2、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在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进而为后续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断性鉴定、目标区地震危险性分析提供依据。本章给出了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要求、成果产出内容及精度要求。

3、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

在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开展目标区断层活动性调查与探测,探测对象包括目标区内的地表出露迹线或隐伏地下的活动断层。本章给出了目标区断裂活动性鉴定和定位的主要方法、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给出了其成果产出内容及精度要求。

4、目标区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在搜集目标区附近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土类型、建筑场地类别等已有工程地质条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目标区浅部土层结构和目标区建设工程的功能布局规划,合理布置物探测线和地震钻孔,开展目标区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调查、勘察、钻探、取样和试验。本章给出了目标区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成果产出内容及要求。

5、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本章规定了地震动预测方程的表达形式和基本要求,规定了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的技术思路及基本要求。

6、概率地震危险性评价

本章规定了地震统计区划分、潜在震源区划分、地震活动性参数确定、地震危险性分析的主要内容、评价要求及结果表述要求。

7、目标区的震动参数确定

本章规定了地震反应分析模型建立、输入地震动时程、地震反应分析、地震动参数及时程确定的主要内容、基本计算要求及结果表述要求。

8、目标区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在目标区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的基础上,根据目标区构造、地形、地貌、地层、地下水等工程地质特征,进行目标区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按照规范相关条文规定,给出目标区多概率水准作用下的砂土液化、软土震陷、地表破裂、滑坡崩塌等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结果。

9、技术服务系统

技术服务系统是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本章规定了技术服务系统和成果数据库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基本功能要求。

文件链接:DB15T+3668-2024FDIS《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All rights © Inner Mongolia mining development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网站标识码:bm53050001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80号 电话:0471-3120640 蒙ICP备09004858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736号

扫码进入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